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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费用减缓问题

更新时间:2020-07-06 00:00:00

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4、复审费。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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