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暂不离职,去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还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同时也没有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先收集证据,以证明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本头条号其它文章有收集方法)。
如果有劳动合同,一般无需收集其它证据,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到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带上劳动合同或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到当地社保部门投诉公司没有缴纳社保的行为。
2、要求公司将社保待遇补发到工资里。
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大部分是从公司成本及员工稳定性角度考虑。公司为员工缴社保,每个月至少都要多支出600-900元。
因此,员工可以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老板协商,同意不买社保,但可以将公司应买社保部分的款项的一定比例(比如80%)补给自己,这样对员工来说,不用急着离职,也能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避免与公司产生对立情绪。
这种方式,对员工来说没有任何风险,因为员工作任何同意不买社保的承诺都是无效的。
3、以公司不买社保为由,要求赔偿。
公司不缴纳社保,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在做此动作前,若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样要先收集好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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