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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运火车票退票规定

更新时间:2021-04-20 17:44:29

  1、自2020年1月28日0时起,办理2020年1月27日24时前已购买的全国铁路火车票,旅客自愿改变行程需退票的,均不收取退票手续费。

  2、因各地学校开学时间不同,从即时起,办理学生票退票时均不收取退票手续费。

  3、1月24日0时之前以及1月24日0时至1月28日0时购买火车票后又退票产生退票费的铁路局规定不予退还。

  4、如需要办理全额退票手续,可以在2020年1月28日起6:00-23:30之间在发车前25分钟且未取票的情况下,通过各个网上购票通道自助申请办理退票;退款正常1-7个工作日退至原支付账户。

  5、对使用现金购票或已于1月27日24时前换取纸质车票(含报销凭证)的旅客,暂时无法到车站办理退票的,做出延长退票时限调整。

  6、凡是于1月27日24时前购买的乘车日期在1月28日0时至2月26日24时的车票,可延期至3月25日24时前办理退票。

  7、凡是火车票票面发站所在地车站进站通道关闭的,在进站通道恢复之日起30日内均可办理退票;退票须在购票地或出发地各车站办理,办理时继续免收退票费,铁路乘意险一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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