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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补贴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04-09 16:20:40

  疫情期间有很多人生活和工作受到影响,更有人因为疫情丢了工作。随着各地疫情爆发,部分地区推出疫情补贴金领取项目,民众对此也都十分关注。疫情补贴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领取疫情补贴金?下面来看下详细介绍。

  疫情补贴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失业补助金是国家、省就疫情期间失业人员出台的阶段性政策,是给予参保失业人员的临时保障,领取失业补助金不影响个人养老保险缴纳,不核减失业保险有效缴费月数,不影响退休金核定,请您结合自身情况,应领尽领。

  各地的疫情补贴情况都是不一样的,下面以长春为例给大家介绍下:

  申领条件及计发标准

  1.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申请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353.60元/月,累计可申领8121.60元;

  2.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失业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实际缴费不足1年,可申请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46元/月,累计可申领5076元;

  3.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失业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实际缴费满1年,可申请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353.60元/月,累计可申领8121.60元。

  失业补助金自申请当月计发,按月发放,与2020年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最长可享受6个月。

  申领期限及方式

  

  取消原有2022年3月31日申请时限,通过 “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中【个人失业待遇申领】模块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疫情补贴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介绍,大家可以了解下,更多的有关疫情的一些补贴政策以当地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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