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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发商那购房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更新时间:2021-02-12 23:58:04

  1、签约前要审查开发商资质。(1)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委托销售的还应审查代理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和代理销售合同或委托销售证明。(2)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出售许可证明中关于该房地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面积等信息与所购买的房地产的栋号、楼层、名称等是否相符。

  2、签约时要审查合同内容。(1)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人可要求面积计算表或测算表,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表》;签订房屋交接书或签订商品房现售合同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前述两表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具体明确。一般购房合同都是采用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文本,这里提醒购房者一定要采用正规管理部门提供的合同文本,如果不放心可以请律师一起自行拟定购房合同。在合同订立前,应当将合同文本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注意约定面积条款。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按建筑面积计价的,购房者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及相关争议的处理,如果收房时发现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或者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发生误差要按合同约定处理。

  4、规划、设计变更的处理要明确。开发商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要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不答复视为同意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如果开发商没有在规定时限内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退房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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