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加20分投档: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
2、可增加10分投档: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也可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4、新增军人子女优录项目:
2016年起,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在投档比例范围内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优先录取。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工作岗位累计满15年的军人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优先录取。
关键词:
伤残
军人
后代
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