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提出申请或单位饲养由单位出具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2、到指定的动物医院进行体检并注射狂犬疫苗,注射后领取《狗类免疫证》;
3、到办理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犬只照片两张。单位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养犬安全管理制度、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4、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5、颁发证件。
需要注意的是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满前十个工作日内重新申请登记。
关键词:
呼和浩特
如何
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