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三司是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
1、承宣布政使司前身为元朝的行中书省,随着太祖洪武九年的行政区划变革,太祖高皇帝将原行中书省一分为三,其中负责一省民事事务的部分列出设立承宣布政使司,承宣布政使司一词源于朝廷有德泽、禁令、承流宣播,以下于有司之意,同时在废除行中书省的同时亦改革了官制,将原行中书省的最高长官行中书省平章事废除。
2、提刑按察使司是官署名,明朝设立,有按察使、副使,掌管一省刑名按劾之事,兼具司法和监察职能,按察使为正三品、副使为正四品、佥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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