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在新三板上交易的时候,委托单位为“股”。但是,每笔的委托数量不低于1000股。如果在卖出时,数量不足1000股可以一次性卖出。
2、股票在成交的时候,并不是通过集合竞价或者是连续竞价成交。而是新三板的报价系统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这四个方面完全相同,而且是方向相反的买方和卖方进行配对成交。如果成交的过程中,有一项不同,系统则不会进行匹配。
3、股份报价转让的价格则是双方的议价产生。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投资者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联系对方。一种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方,另一种是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方,联系之后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投资者可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目中或报价券商的营业部获取股份报价转让行情、挂牌公司信息和主办报价券商发布的相关信息。
4、在交易的过程中,新三板并没有设涨跌停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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