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日是1972年9月29日建交的。1972年9月29日中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宣布从即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2、《声明》宣布:“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布结束。”“日本方面痛感日本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在《声明》中,日本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表示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守《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规定。《声明》宣布:双方决定以1972年9月29日起建立外交关系并尽快互换大使;同意进行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以及政府间的贸易、航海、航空、渔业等协定为目的的谈判;决定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
关键词:
建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