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规性服务是最基本的服务,包括:房屋建筑主体管理;房屋设施、设备和管理;环卫管理;绿化;治安;消防;车辆道路;代办服务。国家建设部1998年颁布的《物业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规定:接到住用户要求维修电话和报修,应立即做好登记工作;家庭水电急修不过夜,对房屋小修等其他问题,应自报修时起三日内进行;维修人员入户维修要便民不扰民,活完料净场地清;维修人员态度和蔼、礼貌,不得吃拿卡要;凡属住户自费的维修项目,要公开收费标准,不乱收或多收费;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由住用户对维修质量提出评议。
2、特约性专项服务实质上是一种代理业务,为满足一部分业主的需求而提供的服务,如代购物品、车船票、代人接送小孩或提供商业经营服务项目。代办服务实质上是特约服务的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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